2014年9月3日 星期三

關於「自我的真相」

當我看別人不順眼,我的內心是不舒服的,因為不爽別人的作為,當我想到、看到這個不順眼的別人時,我就不開心,我的思想都在苦中打轉。

當我看別人順眼,我的內心是舒服的,因為爽快別人的作為,當我想到、看到這個順眼的別人時,
我就開心,我的思想都在樂中打轉。

但我為什麼要因為別人、因為外在的種種狀況而喜而憂呢?因為我把心的控制權綁在別人,綁在外境上。

我不能左右別人,真正做決定的終究是別人自己,就如同我做的決定,影響最大的是我自己,我原諒我自己會做錯,並且不批判我自己。

「自我」本身沒有好壞,好壞來自人類的批判。

一個人非常重視自己,我們可以說他自尊、自重、自愛,也可以說他「我執」過重,這兩者真的有所不同嗎?只是我們看的角度不同。

或著我們可能認為一個不能自尊、自重、自愛的人是可悲的,甚至是可惡的。然而,當「自我」選擇批判,認為「我看這件事情應該這樣那樣」,並試著想要改變它時,我們就是在製造因果。任何形式的干涉都會為我們帶來失落、疾病等等的業網。

我願意只去「識別」,用客觀與整體性的態度看待人生,而不去「批判」,不去試圖改變別人,並且知道「經驗」只是一種經歷,沒有好與壞之分,它是我們所選擇的體驗,就算憤怒、哭泣,這只是表示我們正在感受這樣的經驗,真正重要的是,我們看待人生的態度。

我會對自己說:「這是我的權利,我需要這樣的經驗」我走過了,不帶走一片雲彩,它只是經驗,過去了。

經驗只有在我強烈認定它是好是壞時,會印記在我的腦中與心裡。

不自覺的我就被這些影響了,因為我捨不得放它們離開,我用好或壞抓住了它們,留下了它們,放任它們繼續左右我。

我願意體諒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扮演負面角色的人,謝謝你們。我不要求找出一個為我人生負責的人,我自己負責我的人生。

我願意學習:

「我理解自己所愛的人,沒有必須成長的義務,也沒有義務以我所要求的眼光來看待我。」我不要求別人認定我所崇拜的是最完善的。

「我接受自己所景仰的人,也有他們自己的課程要學習。」我不要求自己所景仰的人符合我的期望。

「無論我個人所期望的是什麼,我能接受自己所愛的人,他們有權利做他們自己所要做的事,做一個他們想要做的人。」我不要求自己所愛的人符合我的期望。

「當別人在痛苦中,我安慰他們,但不將他們的問題變成我的,或感到需要處理他們的問題」當別人在痛苦中,並需要我的安慰時,我不告訴他們,這是他們自己創造了他們自己的因果。這要由他們自己決定何時發現,我不能為他們決定,再說,時機未到,說了只是多了批判,又造因果。

「我向內尋找真理,並瞭解外在現象只是我自己內在世界的反映。」我不在自己內在自性之外尋找認同及肯定。唯有當我真正愛我自己,別人自然愛我。

「我知道自己的獨特與完美,並且真正認出這點。」我不要求別人以我所期望的方式去接受我所自認的自己,我自認的自己不真正是我的「真實自我」,可能只是我自己對自己說的謊言,我要破除這個自我欺騙。

我想改變我自己,改變我想從外在去改變別人、改變世界的衝動。

我想舒服的做我自己,不再被別人的所作所為影響,不再被牽著腦袋走。

我學著允許別人以他們自己的時間、自己的速度、自己的方式去成長,而不去憂慮他們,不去批判他們,不去期待他們,也不去否定他們,只給予意見,但不期望他們照我的意思去做,他們是他們自己的主人,他們的人生要他們自己負責,我只是配角。

學習做較高自我,從更寬廣的視野看世界,看我的人生。

學習純然的以愛接納包容我自己,包容別人,做自己真正的主人。

今天學到的重要一課:關於「自我的真相」。閱讀文章:《光的彩虹橋》第101頁。

以上記寫於2011年10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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