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張小燕:沒有感動的能力,就沒有幸福。
現在的孩子,要讓他們懂得感覺、感動、感觸,去touch,才會有幸福感。
當與她感情非常要好的先生離開人世時,所有的人都怕她會發生什麼事情。她想,我如果不好好過日子,最受傷的是對我最好的人。所以她讓自己的生活回到軌道上,認為自己反而是得到最大救贖的那個人。
她現在覺得,想吃什麼就去吃什麼,想買雙小鞋就買雙小鞋,這都是小小的滿足和幸福。
至於擔不擔心錢?她說每個人擔心錢的標準不一樣。每個人需要錢的壓力和分量,是不一樣的。最重要的是,要根據自己的能力,去找能讓你幸福的事情。
想幸福,就要有執行力,做一點是一點,光想不做,連一分都沒有。
自己的幸福自己找,不要抱怨為什麼不幸福、不快樂。沒有人該給你快樂。你要付出,才會有成果。這好像很教條,但卻很真實。
●青峰:沒有裂縫,就看不見陽光。
對很多人來說,地位和金錢真的可以帶來幸福。但我總是在懷疑,他們在揮霍的同時,真的很幸福嗎?我沒辦法評斷。幸不幸福,是你能不能達到心中要的那個平衡。
幸不幸福是兩面的事情,你在不幸福的當下,反而可以看到更幸福的角度。有些事情,你在幸福的時候,是看不到的。
我爸爸去年離開了。以前我們都不會講心事,直到他生病,覺得來不及了,要趕快把心裡的話說出來。
我記憶中的爸爸,都是我們最後這幾年,交換真心話的時光。
媽媽對我幸福的觀念影響很大。我和爸爸不說話的那十幾年,她在夾縫中求生存,我從來沒有聽她表達過負面情緒。
她的人生可能90%都是不幸福的,但她就是一直抓住那10%的幸福,賴以維生,讓她繼續在很糟糕的家裡硬撐著。這讓我覺得,應該要把那10%,擴大到90%。
我現在每天最幸福的,就是自然醒的時刻,窗戶射進來的陽光剛好照到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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